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悠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商户入驻标准,保障入网商户的品质,规范商户在平台中进行的网络食品交易,保障平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平台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平台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以下统称“餐饮”)的商户。
第三条 【定义】
1、悠饭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悠饭及其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
2、商户:指在悠饭平台开展外卖餐饮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用户:指在悠饭平台注册、接受平台规则,并可通过悠饭平台与商户达成订单的消费者。
第二章审查及登记
第四条【入驻要求】
1、商户经营资质:
(1)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替代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资质(下统称“营业执照”)。替代营业执照的其他有效资质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食药监督管理部门等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行业许可资质文件。行业许可资质文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性政府承认的许可类证件,如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餐饮服务备案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等。
2、商户门店环境:商户需须有合法自营实体经营门店,店内环境干净整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
3、商户实地检查:商户入驻前需通过平台工作人员的实地检查,检查项分为一般项目和红线项目,检查结果需未触发红线项且总评分符合平台入驻分数要求。
第五条 【入驻审查标准】
1、资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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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项目图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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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1)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真实有效、提交审核时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需边框、国徽完整,拍摄清晰;(3)营业执照中注册号、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发证日期、发照机关等重要信息不能被遮挡或涂改;(4)营业执照图片中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5)营业执照图片不得造假(包括P图、假照等);(6)营业执照的黑白复印件可以替代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色公章,公章文字需清晰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合同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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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许可资质文件(1)许可证需原件、真实有效、提交审核时证件在有效期内;(2)许可证需边框完整,拍摄清晰;(3)许可证中单位名称、证字号、地址、发证机关等重要信息不能被遮挡或涂改;(4)许可证图片中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5)许可证图片不得造假(包括P图、假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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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负责人身份证件(商户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需提供本项资料)(1)身份证件须为:有效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有效护照、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台胞证;(2)提供身份证件本人需年满18周岁;(3)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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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信息展示(1)拍摄完整的食品安全等级类别展示;(2)展示内容要有本店的监督检查结果。
2、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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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目图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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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照(1)要求清晰、明亮,图片包括完整牌匾及完整正门;(2)牌匾名称应与线上商户名称主体一致;(3)拍摄时为开门营业状态,不可关闭卷帘铁门,不可标示“暂不营业”“正在装修”“转让”“关闭”等;(4)不可用图片处理软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拼图、马赛克、photoshop等;(5)不可为网络图片、手机截图,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6)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不允许为流动餐车或无固定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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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实景(1)要求清晰、明亮,就餐环境;(2)拍摄时门店为营业状态(店内不可装修中);(3)不可用图片处理软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拼图、马赛克、photoshop等;(4)不可为网络图片、手机截图,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5)不允许为流动餐车或无固定门店;(6)干净整洁,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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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实景(1)拍摄清晰、明亮;(2)进入厨房内拍摄,不可只拍摄厨房内的案板/灶台/菜品原料/墙角等不能反映厨房真实环境的图片(建议拍摄时站在厨房一角,即可拍摄到3/4的厨房环境),非餐饮类的超市水果店等可以使用门店实景图;(3)不可用图片处理软件处理,包括拼图、马赛克、photoshop等;(4)不可为网络图片、手机截图,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5)干净整洁,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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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工具(1)拍摄清晰、明亮;(2)不可用图片处理软件处理,包括拼图、马赛克、photoshop等;(3)不可为网络图片、手机截图,不得出现除悠饭平台及商户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4)干净整洁,无杂物。
第六条 【登记及更新】
1、商户入驻悠饭平台均应按照平台登记流程和要求,在悠饭平台登记其真实有效的实际经营名称、营业许可资质、地址、量化分级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入驻平台的商户应保证提交给平台的资质证照及信息的有效性,如商户的资质及/或信息发生变更或失效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变更后的信息及/或资质或失效情况书面通知平台并及时在平台中更新相应资质及/或信息。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及责任
第七条 【违规行为】商户除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第五条入驻审查标准外,商户不得出现如下违规行为:
1、商户提交的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主体名称不一致的;
2、商户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提交审核时过期或合作期间未能保持持续有效的;
3、商户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或超范围经营的
4、商户无固定门店或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5、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所提供资质证照中营业地址不一致的
6、商户提供虚假资质、信息或材料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双方协议、相关管理制度情形。
第八条 【违规责任】
1、悠饭平台有权对商户违规行为进行抽查监测。如发现商户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平台有权根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对商户进行警告、置休整改、下线、永久停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2、对于商户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平台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户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制度变更】悠饭平台有权对本制度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制度生效前通过悠饭商户后台管理中心的方式予以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商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悠饭平台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制度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悠饭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制度。
第十条【制度效力】本制度作为商户与悠饭平台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户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本制度、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溯及力】发生在本制度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制度进行处理;发生在本制度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制度。
第十二条【生效】本制度首次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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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